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6-07-27|来源: 海南省信用办

一、办理依据:

1、《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2007年);

2、《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息服务规范(试行)》(苏信用办〔2013〕37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69号);

二、申办材料:

(一)社会法人自查需提交:

1、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2、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查询不需此项);

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盖法人公章(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

(二)授权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

2、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由信用服务机构填写,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

三、办理时限

(一)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二)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请与经办人电话联系。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受理电话:0516-80282763

单位地址:海南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信委信用查询服务窗口

六、其他事项

1、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在省信用办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2、海南省信用信息中心根据申请,查询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现有的信息,并出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参考。若信息有遗漏,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附件下载:

海南省社会法人查询申请表(法人自查).doc
海南省社会法人查询申请表(授权信用服务机构).doc

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窗口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6-11-10|来源: 市信用办

一、办理依据:

1、《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2007年);

2、《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69号);

二、申办材料:

(一)自然人自查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二)自然人授权他人代理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查询自然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查询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三)自然人授权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查询自然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或在窗口领取)

三、办理时限

(一)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二)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请与经办人电话联系。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受理电话:0516-80282763

单位地址:海南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信委信用查询服务窗口

六、其他事项

1、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在省信用办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2、海南省信用信息中心根据申请,查询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现有的信息,并出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参考。若信息有遗漏,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附件下载: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自然人自查或授权自然人代理查询).docx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授权信用服务机构查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