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8号,2007年);
2、《江苏省企业信用基础数据库信息服务规范(试行)》(苏信用办〔2013〕37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69号);
二、申办材料:
(一)社会法人自查需提交:
1、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2、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本人查询不需此项);
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盖法人公章(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
(二)授权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法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一份,盖法人公章;
2、被查询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盖法人公章;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社会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由信用服务机构填写,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
三、办理时限
(一)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二)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请与经办人电话联系。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受理电话:0516-80282763
单位地址:海南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信委信用查询服务窗口
六、其他事项
1、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在省信用办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2、海南省信用信息中心根据申请,查询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现有的信息,并出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参考。若信息有遗漏,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附件下载:
一、办理依据:
1、《江苏省个人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37号,2007年);
2、《江苏省自然人失信惩戒办法(试行)》(苏政办发〔2013〕100号);
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行政管理中使用信用产品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徐政办发〔2015〕169号);
二、申办材料:
(一)自然人自查需提交: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二)自然人授权他人代理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查询自然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查询经办人(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三)自然人授权备案信用服务机构查询需提交:
(1)被查询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被查询自然人出具的查询授权委托书;
(3)查询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信用服务机构公章;
(4)海南省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申请表本页面最下部附件下载或在窗口领取)
三、办理时限
(一)在服务大厅现场提交申办材料并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现场办理。
(二)查询时如遇特殊情况,请与经办人电话联系。
四、收费标准
暂不收费
五、受理部门及地址
受理部门: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中心
受理电话:0516-80282763
单位地址:海南省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经信委信用查询服务窗口
六、其他事项
1、信用服务机构必须是在省信用办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
2、海南省信用信息中心根据申请,查询海南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中现有的信息,并出具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供参考。若信息有遗漏,请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咨询。
附件下载: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自然人自查或授权自然人代理查询).docx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申请表(授权信用服务机构查询).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