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组织召开海口市1-3月“双公示”问题数据通报会

发布时间:2024-04-12|来源: 海口市... |浏览次数:61|专栏: 海口在... 分享到:

为进一步督促“双公示”问题数据导致被国家扣分的单位加强整改,提升“双公示”数据的报送质量,全面摸排补报存量信息,实现“清仓见底”,确保海口市“双公示”数据实现应报尽报,2024年4月12日下午,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组织召开海口市1-3月“双公示”问题数据通报会,会议由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副林主持,秀英区政局、琼山区政府、市市监局、市市政局、市消防支队等43个单位参加。

会上,市营商环境建设局首先通报了海口市2024年1月至3月“双公示”数据报送存在问题,其中数据迟报单位及数量为:琼山区政府22条、市市政局17条、秀英区政府11条、市市监局7条、龙华区政府2条、市资规局2条、市消防支队2条、市烟草局1条;数据瞒报单位及数量为:市市政局1条、市消防支队1条、市资规局1条;信用修复数据超期单位为市市政局2条。迟报数据较多或产生数据瞒报、信用修复数据超期等被国家扣分的单位有秀英区、琼山区、市市政局、市消防支队、市资规局5个单位,上述单位针对存在问题逐一进行了解释说明,明确下一步将认真梳理工作短板,及时查缺补漏,提出整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业务能力、加强人员培训等,并逐项整改到位,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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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还调度了全市各单位“双公示”补报工作情况。市营商环境局表示本次补报工作是与省级部门、国家积极争取的机会,各单位一定要抓住补报窗口期,认真开展梳理补报工作。市营商环境局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导出各单位“双公示”数据数量情况,涉及秀英区、琼山区政府、市市监局、市市政局等43个单位,与各单位逐一沟通交流,了解各单位在“双公示”数据补报的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解决措施,要求各部门要全面摸排各单位“双公示”数据存量,摸清“家底”,同时与系统数据认真比对,明确补报存量信息,实现全量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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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要健全“双公示”工作内部运行机制。“双公示”工作是城市信用监测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影响我市在城市信用监测中的排名。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双公示”工作的日常管理,指定专人统一归集把关上报、核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谁产生、谁负责”原则,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把数据推送到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是要协调推动行业系统与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自动化对接。要与省级部门对接,协调“海南省行政执法平台”、“互联网+监管”平台等系统与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实现自动推送数据,解决二次录入系统的问题,减轻基层人员录入压力,从而避免因人工报送导致的迟报、瞒报、漏报的情况。三是抓实做好“双公示”数据补报工作。各单位要于4月15日前再次报送“双公示”数据补报情况进度表,无相关情况也要“零”报送。对照标准和报送时限要求,于4月18日前将“双公示”漏报的数据补报至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彻底消除我市信息漏报、瞒报隐患。

下一步,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双公示”“日监测、周反馈、月通报、季评估、年考核”机制,针对补报期后再出现被国家扣分或省级部门通报的“双公示”问题数据,将通过发送督办单、录入1+9平台、呈报市政府、报送市纪委监委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整改落实,同时协调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网+监管”系统、“海南省综合行政执法平台”等系统与“海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着力推动数据回流共享,确保“双公示”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合规性,避免漏报瞒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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