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常会: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 合理增加消...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加力扩消费,合理增加消费信贷。 会议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部署做好春耕备耕工作,为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应打牢基础;要求推动消费加快恢复和保持外贸外资稳定,增强对经济的拉动力。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持续恢复、呈回升态势。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实施好原定延续执行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普惠小微贷款等政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权益,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支持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推动企业节后快速复工复产,扎实做好农民工返岗就业服务。上下共同努力,巩固和拓展经济运行回升势头。 会议指出,一年之计在于春,春播粮食产量占全年六成左右,春管粮食产量占主要口粮的近四成。二月初有关部门要作全面部署,层层压实责任,不误农时抓好春耕备耕,为提升粮食稳定供应能力、保持物价平稳打牢基础。一是抓好小麦、油菜春季田管。因地因苗加强技术指导,及时防范春旱、倒春寒、病虫害等灾害。二是尽快明确各地粮食和油料生产目标,确保春播面积落实,稳住大豆种植面积。三是扎实做好保障服务。抓好农资跨区域调剂调运,支持农民备种备肥。开展线上线下农业技术培训。组织做好农机检修和跨区机耕机播,发挥社会化服务组织作用,帮助小农户种好地。四是落实最低收购价、生产者补贴等政策。五是加大对大豆种植支持力度,继续实施小麦“一喷三防”补助全覆盖,提早下拨病虫害防控资金,实施南方早稻集中育秧补助,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增产增收。 会议指出,要针对需求不足的突出矛盾,乘势推动消费加快恢复成为经济主拉动力,坚定不移扩大对外开放、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一是加力扩消费。推动帮扶生活服务业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促进汽车等大宗消费政策全面落地。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促消费活动,促进接触型消费加快恢复。合理增加消费信贷。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做好保交楼工作。二是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继续推出实际举措,努力稳定外贸。推动国内线下展会恢复,支持企业出境参展。落实出口退税、信贷、信保等政策,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支持企业用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拓市场。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等进一步发展。提高外贸竞争力。合理扩大进口。三是积极吸引外资。推动新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快落地。支持地方招商引资。更好发挥自贸试验区等平台作用。落实便利人员跨境往来措施。持续加强外资企业服务,推动重大项目加快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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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进一步实施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国办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记者了解到,自2023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列入目录内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公共汽电车辆认定表;专用车证;家庭成员信息证明;家庭唯一生活用房证明;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身份证明、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合伙身份证明等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实行告知承诺制税务证明事项的承诺方式、法律责任、不适用情形,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对税务证明事项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索要纸质或下载电子形式的《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该文书的第一部分“税务机关告知事项”,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证明义务及证明内容、承诺方式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纳税人在该文书的第二部分“纳税人承诺”中,勾选或简要填写必要的承诺内容,签字盖章确认即可。 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两部门联合发布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及防范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坚决遏制此类违法犯罪高发态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近日联合发布5起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深入揭露犯罪手段,提出防骗识骗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2022年下半年以来,虚假征信类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在全国各地高发,已成为当前主要的电信网络诈骗类型之一,给人民群众造成严重损失。在这类案件中,诈骗分子往往冒充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谎称因国家出台征信政策,要求受害人关闭在平台申请的金融业务、调低贷款利率或注销之前以学生身份在平台上申请的校园贷等,否则就会影响征信记录。诈骗分子借此诱导受害人下载在线会议软件并共享屏幕,通过分饰多角等方式实施诈骗,逐步诱骗受害人将其自有资金或在网络平台上申请的贷款转入由诈骗分子控制的指定账户。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主动担当作为,强化协作配合,进一步加大对虚假征信类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全链条打击为诈骗分子非法提供个人信息、办理电话卡以及架设GOIP设备等网络黑产犯罪,持续释放从严惩治的信号。同时,针对部分电话号段被频繁用于诈骗的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约谈其所属通讯服务运营商,要求切实履行反诈主体责任,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拦截处置,顺畅协查配合。针对部分互联网金融平台客服被频繁冒充的情况,要求相关平台及时预警风险、提高风控等级,筑牢防诈反诈防线。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始终保持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压严打态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虚假征信类诈骗典型案例和防诈预警安全提示,希望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识骗防骗意识和能力,安心过节,严防被骗。
全国总工会: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
全国总工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根治欠薪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根治欠薪各项长效机制。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多措并举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结合送温暖活动,配合政府扎实推进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加强实地排查,及时发现欠薪风险隐患,充分发挥工会“12351”职工维权热线、信访等作用,加强工会法律援助服务,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困难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协商协调,推动企业努力稳住岗位、保障基本工资发放,逐步解决欠薪问题。对短时间内拿不到工资、生活遇到困难的职工,符合工会困难职工建档条件的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通知》指出,各级工会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根治欠薪各项长效机制。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宣传劳动报酬有关法律法规,提升劳动者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推广劳动用工法律体检、劳动用工监督评估等做法,落实好企业工资支付、劳动用工管理等制度,层层把好防止欠薪的关口,防止发生新的欠薪。健全完善多部门联动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有效解决因农民工欠薪引发的劳动争议纠纷。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总工会把根治欠薪工作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国务院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动完善治理欠薪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对地方工会的调度,各级工会组织积极推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贯彻实施,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和法律服务,持续推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市场监管总局:严查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对“天价”事件绝...
日前,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保障春节市场供应、促进节日消费有关情况。 会上,谈到近期一些消费价格上涨的现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负责人陈志江表示,疫情三年,整个服务行业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疫情转段以后,特别是服务行业在恢复,价格确实在上涨。上涨过程中,有恢复性上涨,但也有乱涨,所以为了过好这个春节,市场监管总局在这方面采取了很多措施。 陈志江说,春节是我国一个重要的传统节日,疫情防控政策优化调整以后,人民群众出行旅游探亲的需求集中释放,餐饮年节礼品的消费也急剧增加,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市场监管总局高度关注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的形势,已经专门下发文件,部属系统要认真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监管。要通过保基本、强监管、解难题,稳物价、促消费,目前主要有三个聚焦。 第一,要聚焦民生领域。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物资价格的基本稳定,重点关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粮油肉蛋奶、蔬菜水果、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的特色商品等线上线下市场价格的变化情况。严肃查处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粮食、猪肉等重要民生商品的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春节期间的价格基本平稳。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密切关注煤炭、天然气等居民取暖所用能源价格的波动情况,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温暖的节日。 第二,要聚焦旅游出行领域。保障群众旅游出行的价格基本稳定。督促公路、铁路、民航等交通领域的经营者严格落实国家有关价格政策要求,保障群众放心出行。密切关注酒店、旅游、餐饮行业的消费情况,规范景区、餐饮、住宿、娱乐、购物、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同时,正确区分价格的恢复性上涨和乱涨价的问题,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特别是各类“天价”事件等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恶劣行为。一到旅游旺季,“天价”的事件经常发生,像青岛“天价虾”、黑龙江的“天价鱼”,都是发生在国庆和春节期间。今年的春节是疫情三年后第一个春节,在集中暴发的消费领域也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对这种情况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 第三,要聚焦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置,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形势研判,突出生活必需品、出行服务等消费热点,加强价格的监测和分析预警,关注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提高监管的敏锐性和针对性。做好应急监管的预案,利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手段,加强舆情热点分析,及时处理价格投诉举报,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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